中心支撑框架宜采用交叉支撑,也可采用人字支撑或单斜杆支撑,不宜采用K 形支撑;支撑的轴线宜交汇于梁柱构件轴线的交点,若偏离交点,其偏心距不应超过支撑杆件宽度,并应计入由此产生的附加弯矩。当中心支撑采用只能受拉的单斜杆体系时,应同时设置不同倾斜方向的两组斜杆,且每组中不同方向单斜杆的截面面积与在水平方向的投影面积之差不得大于10%。
(3) 梁翼缘端部全熔透坡口焊的衬板边缘形成人工缝,在弯矩作用下扩大。(4) 梁端焊缝通过孔边缘出现应力集中,引发裂缝,向平材扩展。(5) 裂缝主要出现在下翼缘,是因为梁上翼缘有楼板加强,且上翼缘焊缝无腹板妨碍施焊。
Ø设计中如出现平面不规则或者竖向不规则的情况,应按规范要求进行水平地震作用计算和内力调整,并对薄弱部位采取有效的抗震构造措施,不应采用严重不规则的设计方案。Ø由于钢结构可承受的结构变形比混凝土结构大,一般不宜设防震缝。需要设置防震缝时,缝的宽度应不小于相应钢筋混凝土结构房屋的1.5倍。Ø在选择结构类型时,除考虑结构总高度和高宽比之外,还要根据各结构类型抗震性能的差异及设计需求加以选择。
日本阪神地震节点破坏形式有(见下图):(a)从工艺孔下方的翼缘断裂;(b)焊接热影响区母材断裂;(c)焊缝金属断裂;(d)由焊接引弧板至热影响区隔板一侧的开裂;(e)由引弧板到隔板内部的裂缝。节点破坏原因有:(1) 焊缝金属冲击韧性低。(2) 焊缝存在缺陷,特别是下翼缘梁端现场焊缝中部,因腹板妨碍焊接和检查,出现不连续。
Ø设置钢筋混凝土结构层时采用混凝土墙段协调。该抗震墙是否由钢支撑外包混凝土构成还是采用混凝土墙,由设计确定。Ø设置地下室的钢结构房屋的基础埋置深度,当采用天然地基时不宜小于房屋总高度的1/15;当采用桩基时,桩承台埋深不宜小于房屋总高度的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