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结构布置与支撑设计要求.Ø采用框架结构时,高层的框架结构以及甲、乙类建筑的多层框架结构,不应采用单跨框架结构,其余多层框架结构不宜采用单跨框架结构。Ø多层钢结构的结构平面布置、竖向布置应遵守抗震概念设计中结构布置规则性的原则。
中心支撑框架宜采用交叉支撑,也可采用人字支撑或单斜杆支撑,不宜采用K 形支撑;支撑的轴线宜交汇于梁柱构件轴线的交点,若偏离交点,其偏心距不应超过支撑杆件宽度,并应计入由此产生的附加弯矩。当中心支撑采用只能受拉的单斜杆体系时,应同时设置不同倾斜方向的两组斜杆,且每组中不同方向单斜杆的截面面积与在水平方向的投影面积之差不得大于10%。
采用框架-支撑结构时,应符合下列规定:(1) 支撑框架在两个方向的布置均宜基本对称,支撑框架之间楼盖的长宽比不宜大于3。(2) 不超过50m的钢结构宜采用中心支撑,必要时也可采用偏心支撑、屈曲约束支撑等消能支撑。
Ø对不超过50m的钢结构尚可采用装配整体式钢筋混凝土楼板,亦可采用装配式楼板或其它轻型楼盖;Ø对超过50m的钢结构,必要时可设置水平支撑。Ø采用压型钢板钢筋混凝土组合楼板和现浇钢筋混凝土楼板时,应与钢梁有可靠连接。